刊登在大纪元2013年9月6日及Lawyers.com的移民法律问答

问答 1. 2. 3. 4.


问答 1.

离婚与永久居民身份

问:我离婚了的话,是不是就自动失去了我的居民身份?有没有办法在离婚后保住我的身份?或者我就不要离婚?

李律师答:

如果你已经是美国永久居民,和美国公民离婚不会影响你的永居身份。如果你没有身份,现在你的配偶正在为你申请身份,那么离婚意会导致通过婚姻申请身份的进程终止。请注意,移民局在判决你的申请的时候,你们没有正式离婚或合法分居,如果移民官相信你们的婚姻从开始到现在是真实的,是有可能给予永久居民身份的。

如果你受到配偶的虐待,你可以以受虐配偶来申请绿卡,前提是你要证明受到虐待。


问答 2.

K-1签证和绿卡抽签同时申请的取舍

问:我的配偶为我申请了K-1签证,我同时获知抽中2014年绿卡抽签,我这边的大使馆寄了K-1签证面谈的包裹给我,我的问题是:
1)我是否可以同时进行K-1签证和绿卡抽签案?
2)我是不是可以正式暂缓K-1签证,等绿卡抽签的结果(大概只需暂缓6到8个月),还是应当优先考虑绿卡抽签?
3)如果K-1签证批下来了,而K-1签证有效期只有6个月,我是否可以在K-1签证到期之前继续办理绿卡抽签,如果绿卡抽签批下来的话,我是否可以直接用绿卡抽签入境美国而不用K-1签证?这样做的话,我的K-1签证会怎么样?

李律师答:

你这种情况下,申请K-1签证和绿卡抽签并不冲突,因为两个签证的目的都是移民美国。也就是说,你可以向使(领)馆说明你的情况,使(领)馆会决定是不是暂缓处理你的K-1签证,以等待绿卡抽签的结果。你也可以同时办理,若K-1先成功,可向使馆官员解释你的情况,要求等待绿卡抽签的结果。若绿卡抽签成功,可向使馆官员解释并取消K-1签证。

我建议尽可能保存可以证明你与未婚夫(妻)之间关系真实的材料,因为根据移民法,如果以虚假的未婚夫妻关系申请K-1签证将会被罚。如果在面谈时使馆官员发现你提交了虚假的材料,你将没有资格申请K-1签证和绿卡抽签。

问答 3.

在美国调整身份

问:我现在在美国,不想回国了。我有家人在这里,我的母亲是美国公民,但她在美国的时间不够长,所以不能为我申请身份,我要怎么办?

李律师答:

如果你是非法呆在美国的,并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入境,假设综合移民改革通过,你的身份有可能合法化。如果你签证入境但逾期居留,或没有在那天前入境,你仍然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移民美国,比如和美国公民结婚且婚姻真实。如果你是合法停留在美国的,你可能可以通过转换成其他类别的签证继续合法呆在美国,比如F-1学生签证,H-1B专业技术劳工签证,或H-3受训者签证等。因为你的来信没有说清你的现状,你需要进一步咨询移民律师以确定你应该如何做。

问答 4.

持工作许可证出境旅游

问:我是否可以持工作许可证出境旅游,然后再入境?

李律师答:

如果你同时向移民局申请了工作许可证和回美纸,你可以持工作许可证旅游,因为你的工作许可证同时也会是旅游许可(回美纸)。如果你只是单独申请了工作许可证,那么工作许可证只供工作使用,不能当旅游许可。后一种情况下,你不能持工作许可证旅游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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